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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苏丹经商参处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5-06-02 17:09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负责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是那些在苏丹标准计量局注册的国际货物检验机构,这些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向进口商发放装运前检验证明。双重检验可以由SSMO进行。任何无质量检验证明的货物均须在入境处(口岸)由SSMO进行检验。2013416日,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SSMO)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中苏谅解备忘录》),决定对中国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具体内容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有关网页。20151月,双方在喀土穆签订了会议纪要,规定所有中国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ICQ)在办完以后,须立即传给SSMO以备查验;提供伪造证书的进出口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进行进出口业务。